利比亞 簽證:利比亞簽證(觀光/單次)
簽證須知
1.中華民國護照正本,護照第一頁上之持照人簽名處,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。
( 須有返國日算起六個月以上的護照效期,護照 簽名處勿重覆簽名或塗改, 亦不接受鉛筆簽名 )

2.邀請函影本及移民局核准文號於北京。
3.英文身體健康檢查表正本。(註明NO AIDS)
4.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( 務必影本清楚 )
5.基本資料(請下載表格):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及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 ( 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)
6.正確進出日期。(訂位記錄)
7.公司保證信。(其內容註明公司的主要產品及前往當地的詳細目的)
8.對方聯絡人資料。
9.六個月內二吋彩色白底近照4張, 不接受快照
10. 申請表格上之申請人簽名處,必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,且簽名筆跡必須和護照上簽名相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