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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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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: (一)中華民國護照正本,護照第一頁上之持照人簽名處,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。 ( 須有返國日算起六個月以上的護照效期,護照 簽名處勿重覆簽名或塗改) (三)基本資料(請下載表格):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及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 ( 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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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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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申請電子旅遊憑證的資格: 1.須持有電子旅遊憑證合格申請國家之護照。 2.赴澳目的為觀光或探親。 3.您不會在澳工作。 4.在澳停留不超過三個月。 5.您的健康狀況良好並且無犯罪紀錄。 6.電子旅遊憑證有效期為一年,若您的護照效期不到一年,則依照護照所剩效期核發同效期之電子旅遊憑證。 (二) 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須在台灣,且在台灣申請電子旅遊憑證。 英國海外公民護照持有人須居住在香港,且在香港申請電子旅遊憑證 可申請電子簽證的護照:安多拉.奧地利.比利時.汶萊.加拿大.丹麥. 芬蘭.法國.德國.希臘.香港.冰島.愛爾蘭.義大利.日本.列之敦堡.盧森堡 馬來西亞.馬爾他.摩納哥.荷蘭.挪威.葡萄牙.新加坡.南韓.西班牙.瑞典. 瑞士.台灣.英國.美國.梵蒂岡 (二)全世界除澳洲及紐西蘭公民外所有進入澳洲皆需申請簽證 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11073 台北市松高路9-11號27-28樓(統一國際大樓) 電話:886 2 8725-4100 傳真:886 2 8789-9599 簽證事宜 02 8725-4250 傳真:02 8789-9560 教育諮詢 02 8725-4150 傳真:02 8789-9566 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網站:http://www.australia.org.tw/tpeichinese/home.html E-MAIL:aciovas@tpts1.seed.net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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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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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: (一)中華民國護照正本,護照第一頁上之持照人簽名處,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。 ( 須有返國日算起六個月以上的護照效期,護照 簽名處勿重覆簽名或塗改, 亦不接受鉛筆簽名 ) (二)航空公司訂位記錄或來回機票 (三)公司保證信 (四)在澳從事商務活動之證明或對方邀請函 (國際會議、商務考察或受訓之正式邀請函及相關資訊) (五)身份證或外僑居留證之正影本 ( 務必影本清楚 ) (六)存款證明 (七)旅行社從業人員(如領隊或業務主管),請提供領隊證或與澳方之業務聯繫資料 (八)個人名片 (九)是否服過兵役及軍種 ps 未核准不退費 (十)基本資料(請下載表格):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及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 ( 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) (十一)申請表格(請下載表格)上之申請人簽名處,必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,且簽名筆跡必須和護照上簽名相符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