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溪地簽證(觀光)
簽證須知
資料:
(一)中華民國護照正本,護照第一頁上之持照人簽名處,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。
( 須有返國日算起六個月以上的護照效期,護照 簽名處勿重覆簽名或塗改, 亦不接受鉛筆簽名 )

(二)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( 務必影本清楚 )
(三)六個月內二吋彩色白底近照1張, 不接受快照
(四)訂位記錄
(五)配偶出生日期
(六)英文存款證明(10萬元以上)
(七)訂房證明
(八) 基本資料(請下載表格):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及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 ( 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)
(九)申請表格上之申請人簽名處,必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,且簽名筆跡必須和護照上簽名相符
備註
(一)工作天:2~16天
依停留天數而決定
停留超過30天,工作日約16天/30天以內,工作日約4天
(二)效期從下件後起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