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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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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: 1.中華民國護照正本,護照第一頁上之持照人簽名處,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。 ( 須有返國日算起六個月以上的護照效期,護照 簽名處勿重覆簽名或塗改, 亦不接受鉛筆簽名 ) 半必須要有最近一本的 舊護照 2.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(務必影本清楚) 3.六個月內二吋彩色白底近照1張, 不接受快照 (背景必須為白色,勿著深色高領服裝,不可為投幣式快照或數位合成照片, 亦不可有釘痕或刮傷) 4.旅行社代送切結書表格.(配偶姓名出生日期、住家/公司基本資料) 5.波蘭申請表格須用英文大寫填寫並且親自簽名 7.基本資料(請下載表格):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及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 ( 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) 6. 簽證表格(請下載表格):,此表格1 ~ 47 項內容可由旅行社代為填寫 ,但第 48 項申請人簽名處,必須簽上自己 的中文姓名,且簽名筆跡必須和護照上簽名相符 8.投保歐盟申根簽證規定之旅遊醫療保險(詳細規定請點入參考),參加團體旅遊者,由旅行社統一處理即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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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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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 1.基本資料須正確,若造假, 辦事處會罰款. 2.不接受未返國者, 將護照寄回台辦理簽証 3.若在國外長期居留或工作或求學, 於台灣停留不超過六個月者, 必須請本人親自前往波蘭簽証處自行辦理簽証(波蘭簽証處保留核發簽証之權利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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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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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: 1.中華民國護照正本,護照第一頁上之持照人簽名處,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。 ( 須有返國日算起六個月以上的護照效期,護照 簽名處勿重覆簽名或塗改, 亦不接受鉛筆簽名 ) 2.身份證正反面影本(務必影本清楚) 4.6個月之內二吋彩色近照1張 5.基本資料(請下載表格):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及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 ( 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) 6. 申請表格上之申請人簽名處,必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,且簽名筆跡必須和護照上簽名相符 7.訂位記錄 8.配偶出生日期 9.訂房證明(若住親友家附當地警局發出的住宿邀請函正本) 10.英文存款證明 可趕件,一個工作天,加收1550元 *每星期一、三、五上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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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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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 1.基本資料須正確,若造假, 辦事處會罰款. 2.不接受未返國者, 將護照寄回台辦理簽証 3.若在國外長期居留或工作或求學, 於台灣停留不超過六個月者, 必須請本人親自前往波蘭簽証處自行辦理簽証(波蘭簽証處保留核發簽証之權利) 4. 可停留天數依行程而訂 5. 工作天:3~4天 6. 急件費用NTD4000<工作天:1天>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