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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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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根簽證資料: 1.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,護照第一頁上之持照人簽名處,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。 ( 須有返國日算起六個月以上的護照效期,護照 簽名處勿重覆簽名或塗改, 亦不接受鉛筆簽名 ) 2.三個月內二吋彩色白底近照2張, 不接受快照 (背景必須為白色,勿著深色高領服裝,不可為投幣式快照或數位合成照片, 亦不可有釘痕或刮傷) 3.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( 務必影本清楚 ) 4.基本資料(請下載表格):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及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 ( 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) 5.申請表格(請下載表格),此表格1 ~ 47 項內容可由旅行社代為填寫 ,但第 48 項申請人簽名處,必須簽上自己的 中文姓名,且簽名筆跡必須和護照上簽名相符 6.投保歐盟申根簽證規定之旅遊醫療保險(詳細規定請點入參考),參加團體旅遊者,由旅行社統一處理即可。 7.英文訂位記錄 8.健保卡影本 9.英文存款證明(十萬元以上) 10.訂房證明(須由比利時飯店先傳真或mail至台北辦事處) *未滿18歲者須附父母同意書(請下載表格) ( 有固定格式 ) 及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*領件附機票正本 **停留天數依訂位記錄核發 請下載:比利時簽證表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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