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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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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申根簽證所需資料: 1.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,護照第一頁上之持照人簽名處,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。 ( 須有返國日算起9個月以上的護照效期,護照 簽名處勿重覆簽名或塗改, 亦不接受鉛筆簽名 ) 2. 半年內核發之新護照,必須要有最近一本的舊護照或申請五年出入境証明 3.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( 務必影本清楚 ) 4. 三個月內二吋彩色白底近照2張, 不接受快照 5. 基本資料(請下載表格):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及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 ( 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) 6. 申請表格(請下載表格),此表格1 ~ 47 項內容可由旅行社代為填寫 , 但「第 48 項」,必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,且簽名筆跡必須和護照上簽名相符 7. 請下載 德國簽證申請聲明書(請下載表格)並在聲明書上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,且簽名筆跡必須和護照上簽名相符 8. 請下載 海外旅遊保險聲明書(請下載表格)並在聲明書上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,且簽名筆跡必須和護照上簽名相符 9. 投保歐盟申根簽證規定之旅遊醫療保險(詳細規定請點入參考),參加團體旅遊者,由旅行社統一處理即可。 10. 無職業者, 需附英文存款證明,存款金額新台幣 10 萬元以上或存款簿影本 (一週內有往來紀錄) 11 .有職業者, 只需附上名片 或 工作證影本 或 在職證明 即可 12. 未滿18歲者須附父母同意書(請下載表格) ( 有固定格式 ) 及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13. 未滿14歲者, 無身份証者;皆需加附“戶口謄本正本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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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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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 1. 基本資料須正確,辦事處每件必查,請勿造假 2. 不接受未返國者, 將護照寄回台辦理簽証 3. 若在國外長期居留或工作或求學, 於台灣停留不超過六個月者, 必須請本人親自前往德國簽証處自行辦理簽証 ( 德國簽証處保留核發簽証之權利 ) 4. 簽証費依各國簽証處公佈調整為準. ( 依匯率變動而有所調整 ) 5. 簽証工作天數依各國簽証處公佈調整為準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