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|
簽證須知
|
資料: (一)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或清晰的護照影本,護照第一頁上之持照人簽名處,有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。 ( 須有返國日算起6個月以上的護照效期,護照 簽名處勿重覆簽名或塗改 ) (二)二吋彩色白底近照二張, 不接受快照 (三)請提供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 (四)基本資料(請下載表格):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及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 ( 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) |
|
備註
|
(一)工作日:4~5天 (二)無商務簽證 (三)效期視進出日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