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加拉簽證
簽證須知
資料:
1.凡持台灣發出之中華民國護照,有出發日加六個月以上的護照效期
2.六個月內二吋彩色白底近照三張, 不接受快照
3.公司保信銀行背書及邀請函。
(邀請信內容需註明申請人姓名,職稱,護照號碼,住宿旅館,交通接送,抬頭註明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BANGLADESH VISA SECTION HONG KONG),先傳真至香港孟加拉使館
FAX:852-28271916 。
4.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( 務必影本清楚 )
5.正確進出日期
**可趕件,二個工作天,費用5700元
6.基本資料(請下載表格):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及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 ( 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)
備註
(一)工作天已含郵包來回
(二)落地簽:
持中華民國護照(效期需6個月以上),可享有效期(最長)30天落地簽
備2張2吋照片,實際效期由海關決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