獅子山共和國簽證(觀光/單次)
簽證須知
1.中華民國護照正本,護照第一頁上之持照人簽名處,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。
( 護照簽名處勿重覆簽名或塗改, 亦不接受鉛筆簽名 )

2.邀請函正本或核准文號,對方外交部需傳真核准文號於北京。
3.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( 務必影本清楚 )
4.基本資料(請下載表格):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及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 ( 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)
5.對方聯絡人資料。
6.英文存款證明。
7.來回機票影本。
8.六個月內二吋彩色白底近照4張, 不接受快照
9. 申請表格上之申請人簽名處,必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,且簽名筆跡必須和護照上簽名相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