‧希臘 簽證:希臘簽證(觀光/多次)
簽證須知

希臘申根簽證所需資料(希臘是辦西班牙簽證):
1 .中華民國護照正本,護照第一頁上之持照人簽名處,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。
 ( 須有返國日算起九個月以上的護照效期,護照 簽名處勿重覆簽名或塗改, 亦不接受鉛筆簽名 )
2.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(須清晰可見,不得模糊)
3. 六個月內二吋彩色白底近照 3 張 (背景必須為白色,勿著深色高領服裝,不可為投幣式快照或數位合成照片, 亦
 不可有釘痕或刮傷)

4."西班牙"簽證表格(請下載表格),此表格1 ~ 36 項內容可由旅行社代為填寫 ,但
 「第 37 項」 及 「最右下角申請人簽名處」,必須簽上自己的中文姓名,且簽名筆跡必須和護照上簽名相符
5.《基本資料》(請下載表格):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電話及住家地址及住家電話
 ( 在學者請附學校名稱地址電話 )

6.投保歐盟申根簽證規定之旅遊醫療保險(詳細規定請點入參考),參加團體旅遊者,由旅行社統一處理即可。
7. 未滿18歲者,不論是否有身份證,皆必須附上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
8. 未滿18歲者須附父母同意書及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9. 有工作者須附名片或在職證明,學生請附學生證影本
10. 無工作者需說明原因(如待業、畢業....)並提供前一份工作的公司資料及離職日期
11.以下身份者,須附新台幣十萬元以上的英文存款證明或存摺正本
 a.家管 (可附配偶的存款證明) (備註:若配偶有職業且同行,則不須附此證明) 
 b.學生 (可附父母雙方其中一位的存款證明)
 c.待業中
 d.退休者 (可附子女其中一位的存款證明)
12.父母同意書表格下載

備註
注意事項:
1.基本資料須正確,辦事處每件必查,請勿造假
2.不接受未返國者, 將護照寄回台辦理簽証
3.若在國外長期居留或工作或求學, 於台灣停留不超過六個月者, 必須請本人親自前往希臘簽証處自行辦理簽証(希臘簽証處保留核發簽証之權利)
4. 辦事處星期五不收件